通知公告

3-31 第二届南京分院科普创作大赛参赛作品征集通知

为了在南京分院系统各研究所的青年科研工作者和在读研究生中挖掘具有科普创作能力和热情的科普志愿者。引导研究生的课余兴趣向科普公益事业发展。尝试创建南京分院系统的科普兼职队伍。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第二届南京分院科普创作大赛。

 

一、主办机构:

主办:中科院南京分院科学传播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中科院青年创新促进会南京分会,中科院南京分院研究生会,中科院博士后联谊会江苏分会,中科院南京分院人事教育组织处,中科院南京分院科技合作处

 

二、面向对象:

分院系统在读研究生和在职青年科研工作者。

 

三、比赛项目及参赛作品要求:

1、科普微视频创作:

3分钟以内,可以是针对公众误区的辟谣实验演示,热点问题的科学原理的科普实验演示等;

参考范例:

http://v.kepu.cn/video/video_toPlay.html?videoForm.videoId=1091

http://v.kepu.cn/video/video_toPlay.html?videoForm.videoId=955

2、科普文章创作:

仿照果壳网等主流社会科普媒体的文字风格,文字表述生动有序,科学阐述深入浅出,图文并茂,便于在网络和微信公众号传播的科普文章;

四、评比方式:

第一轮在网络科普平台、包括分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示,以点赞量评出名次;

为避免网上恶意刷票,还将邀请科普专家、专业媒体进行第二轮评审;

综合两轮评审结果给出最终结果。

 

五、奖项设置:

1、科普微视频: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210名酌情递减;

2、科普文章:第一名奖金按每千字300元,第210名酌情递减;

 

六、参赛作品的提交:

1、科普微视频请加QQ32316030后,离线传送过来,添加QQ时请说明是参赛。也可直接用移动存储拷贝后送到中科院南京分院。

2、科普文章直接发送word版到zwruan@njbas.ac.cn,以便评审。

3、提交作品时,需附带提交“作品原创承诺书”,纸质版签名后拍照或扫描,随同参赛作品一起发送到zwruan@njbas.ac.cn,承诺书格式见文末附件。

4、提交参赛作品的邮件里需同时写明:姓名,单位,职务(学生或职工),联系方式(最好是手机)。

5、作品提交截止日期为530日。

 

七、其他

1、个人或团队报名参赛均可。特别鼓励跨研究所的团队合作,整合各自优势。对于跨研究所的团队合作,如获奖将再给予额外奖金。

2、获奖参赛者在参加其他领域奖项评选时,在同等条件下可获优先推荐。

八、联系人

中科院南京分院科技合作处

阮孜炜,025-8321416018551672824zwruan@njbas.ac.cn

 

中科院南京分院

201741

 

附件:

作品原创承诺书

 

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

本人(团队)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中科院南京分院科普创作大赛”有关赛事规则(详见参赛作品征集通知),现就本人(机构)提交的作品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1、本人(团队)向贵单位提交的参赛作品《 》,完全由本人(团队)策划、设计、制作,本人(团队)对该作品具有完全的原创著作权。

2、本人(团队)承诺在参加本次科普创作大赛之前,在全球范围内未自行或授权他人对该作品以任何形式进行发表,也未以任何形式为公众所知悉。

3、本人(团队)承诺在参加本次科普创作大赛之前,在全球范围内未自行或授权他人对该作品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开发(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使用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行为)。

4、本人(团队)承诺自该作品提交之日起,授权贵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在本次比赛规定的时间段及媒体平台(媒体平台指为了评比投票,给作品提供的展示和发布平台,由中科院南京分院指定)免费、独占性地使用或公开发布该作品。非经贵单位书面同意,任何人或机构不得在比赛期间使用、发布或开发该作品。比赛结束后,作品的使用、开发、发行等相关费用问题,根据双方意愿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约定。

5、本人(团队)承诺所提交的作品无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章的情况,也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6、本人(团队)承诺不侵犯贵单位、所属机构及其他参赛人员、机构所享有的知识产权。

7、本人(团队)承诺严格保守所知悉的涉及贵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其他参赛人员、单位非公开的内部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团队)及提交的作品愿意接受“中科院南京分院科普创作大赛”有关赛事规则的处理。如因此导致贵单位及其所属机构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利益及可得利益的损失)的,本人(团队)愿意充分赔偿。贵单位及其所属机构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免受上述损失;如因此导致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本人(团队)愿意自行、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贵单位及其所属机构无关。贵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如被第三人追究责任的,贵单位及其所属机构有权向本人(团队)追偿。

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自本人(团队)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方签字(盖章):(若为团队则每个成员都要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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