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分院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9-08-30 | 【打印】
分院所属各部门和机构、中科院在苏各平台:
经研究并征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同意,南京分院决定从即日起撤销“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成果转移转化及育成中心”这一平台,其原有功能职责由“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STS)江苏中心”承担,并依托南京中科麒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市场化、规范化运营。
特此通告。
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