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东路71号房屋招租公告

  一、项目概况和招租范围 

  概况:本次招租的房屋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7114103室,建筑面积约40㎡,拟公开招租确定承租单位。该房屋禁止经营餐饮、网吧、足疗按摩、电子游戏机室、娱乐、设备加工、汽车美容等耗水、耗电量大或其他有污染和噪音的项目等以及招租人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范围。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烟酒或其他特许经营的,必须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承租期限:本项目承租期限为三年。 

  房租基准底价:人民币8万元/年。 

  招租截止日期:2023418日。 

  二、承租人资格要求 

  1、承租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或者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 

  2、承租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过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书)。 

  3、同等条件下,南京分院系统各研究所有使用需求优先承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承租后不得转租,不破坏室内现有结构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进行适当的装修。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价书;  

  2、有效的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无违法记录书面承诺书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监督部门 

  本招租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监督审计处。 

  五、联系方式 

   人: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 

   人:赵老师025577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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